当前位置:首页 » 国际金融 » 股票担保融资存在什么风险

股票担保融资存在什么风险

发布时间: 2021-06-14 18:11:32

1. 股权质押融资是什么,存在哪些风险

股票质押融资是用股票等有价证券提供质押担保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通常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股票质押融资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正常情况下,无论股票是否处于限售期,均可作为质押标的。限售股质押,在限售期先于行权时间结束的,应当认定质押合同有效。
二、股权质押融资存在什么风险?
股权质押融资存在以下风险: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
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无论是股权被质押企业的经营风险,还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终结果都转嫁在股权的价格上。当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出现资不抵债时,股权价格下跌,转让股权所得价款极有可能不足以清偿债务。虽然法律规定质物变价后的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不足部分仍由债务人继续清偿。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现实状况,贷款人继续追讨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
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由于股权的价值依赖于公司的价值,股权价值的保值需要质权人对公司进行持续评估,而未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相对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同时作为第三方股权公司不是合同主体,质权人难以对其生产经营、资产处置和财务状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和控制,容易导致企业通过关联交易,掏空股权公司资产,悬空银行债权。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现行的股权质押制度因存在诸多缺陷而给质权人带来如下风险:一是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的风险。股权质押制度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同,具有特殊性。当出质公司破产时,股权质权人对出质股权不享有对担保物的别除权,因为公司破产时其股权的价值接近于零,股权中所包含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和公司事务的参与权已无价值,实现质权几无可能。二是涉外股权瑕疵设质的风险。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在企业成立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或核准的期限缴付出资,实行的是注册资本授权制,即股权的取得并不是以已经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前提,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可能以其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设定质权,给质权人带来风险。

2. 融资融券交易主要风险有哪些

融资融券交易作为证券市场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交易机制,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新的盈利方式、提升投资者交易理念、改变 “单边市”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也蕴含着相比以往普通交易更复杂的风险。除具有普通交易具有的市场风险外,融资融券交易还蕴含其特有的杠杆交易风险、强制平仓风险、监管风险,以及信用、法律等其他风险。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对相关风险有清醒的认知,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损失、实现收益。融资融券交易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
一、杠杆交易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点,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同普通交易一样,要面临判断失误、遭受亏损的风险。由于融资融券交易在投资者自有投资规模上提供了一定比例的交易杠杆,亏损将进一步放大。例如投资者以100万元普通买入一只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资者的损失是20万元,亏损20%;如果投资者以1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50%的保证金比例融资200万元买入同一只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资者的损失是40万元,亏损40%。投资者要清醒认识到杠杆交易的高收益高风险特征。
此外,融资融券交易需要支付利息费用。投资者融资买入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价格下跌,则投资者不仅要承担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资利息;投资者融券卖出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的价格上涨,则投资者既要承担证券价格上涨而产生的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券费用。
二、强制平仓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与证券公司间除了普通交易的委托买卖关系外,还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由于债权债务产生的担保关系。证券公司为保护自身债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的资产负债情况实时监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投资者担保资产执行强制平仓。
投资者应特别注意可能引发强制平仓的几种情况:
(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证券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强制平仓,由此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价格波动导致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证券公司将以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向投资者发送追加担保物通知。投资者如果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追加担保物,证券公司有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执行强制平仓,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可能被证券公司执行强制平仓、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债务。
三、监管风险
监管部门和证券公司在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或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都将对融资融券交易采取监管措施,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甚至可能暂停融资融券交易。这些监管措施将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产生影响,投资者应留意监管措施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密切关注市场状况、提前预防。
(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发生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等情况,投资者将可能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公司提高追加担保物和强制平仓的条件,造成投资者提前进入追加担保物或强制平仓状态,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证券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交易限制的措施,比如单一客户融资规模、融券规模占净资本的比例、单一担保证券占该证券总市值的比例等指标,当这些指标到达阈值时,投资者的交易将受到限制,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四)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公司有可能因融资融券资质出现问题,而造成投资者无法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由此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四、其他风险
(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调高,证券公司将相应调高融资利率或融券费率,投资者将面临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
(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相关信息的通知送达至关重要。《融资融券合同》中通常会约定通知送达的具体方式、内容和要求。当证券公司按照《融资融券合同》要求履行了通知义务后即视为送达,如果投资者未能关注到通知内容并采取相应措施,就可能因此承担不利后果。
(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信用证券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等保管不善或者将信用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可能遭受意外损失,因为任何通过密码验证后提交的交易申请,都将被视为投资者自身的行为或投资者合法授权的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均由该投资者承担。
(四)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其信用资质状况降低,证券公司会相应降低对投资者的信用额度,从而造成投资者交易受到限制,投资者可能遭受损失。
投资者在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认真学习融资融券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融资融券业务规则,阅读并理解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和风险揭示条款,充分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好财务安排,合理规避各类风险。

3. 股票担保和融资有什么不一样

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的主要区别
一、融得的标的物不同
融资融券顾名思义,可以融得资金,也可以融得证券,融得的资金再买股票就增强了多方力量,融券则增强了空方力量,因此融资融券是一种即可做多也做空的双刃剑。股票质押融资只能融得资金,无法做空。
二、融得资金的用途不同
这点可能是两者最大的区别。融资融券中的融资,获得的资金通常必须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在一定条件下加快了证券市场价值发现功能。股票质押融资则不同,融得的资金可以不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当然,针对具体的融资主体,国家对其融得资金的用途会有一定的要求。例如,证券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只能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不可移作他用。由此可见,融资融券与资本市场联系更紧密,股票质押融资可能既涉及资本市场,也直接涉及实体经济。另外,与股票质押融资有个相类似的概念是股权质押融资,主要是指以非上市公司股权提供担保以融通资金。
三、担保物不同
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都是是对融入方的授信,故都需要担保物。融资融券中,担保物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现金。股票质押融资则不同,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因此担保物不可能再用现金,它的主要担保物是有价证券,例如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公司债券等。
四、资金融出主体不同
融资融券在各国采取了不同的运作模式。例如,在美国市场化分散授信模式和日本专业化模式下,融出资金的中介有证券公司和证券金融公司,但最终的资金融出方通常是银行。我国当前采取的运作模式则规定资金融出的直接主体是证券公司,即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证券向客户融资融券;同时,确立了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的制度。股票质押融资一般由银行、典当行等机构办理,资金融出主体与融资融券有明显区别。
五、杠杆比例与风险控制不同
一般而言,融资融券相比股票质押融资而言,风险可控程度更高。由于融资融券所获得的资金或证券都有专门的账户记录,因此监控其市值变化、测算风险程度和要求追加保证金相对都是比较容易的。并且,融资融券的杠杆比例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在市场整体风险不大时可适当放大杠杆比例,反之则可收紧。股票质押融资实质是质押贷款,其资金用途虽然可能会有限制,但监控难度显然大得多,当股票市值下跌时,借款债权的风险就随之增加。
六、产品属性不同
融资融券是一种标准化的产品,在交易规则和合约细节上,都有比较明确具体的安排或规定。例如,融资融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第三方存管银行分别有专门的账户登记相关的股票和资金并可方便地查询,股票和资金来龙去脉一目了然;融资融券可采用的杠杆比例有统一规定;融资的资金借出成本不得低于同期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融资用来购买的股票或者融券可获得的股票都在一定范围之内,等等。股票质押融资则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
七、对机构投资者的影响不同
就个人投资者而言,如果融资的目的是用于购买股票,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都可以取得相同的效果,但两者对机构投资者的影响就不一样了。例如,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融资融券拓宽了业务收入渠道,是一个基于创新产品的盈利增长点,而股票质押融资对于券商来说盈利能力没有改变,融来的资金只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

4. 融资融券有什么风险

融资融券有什么风险?融资融券交易作为证券市场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交易机制,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新的盈利方式、提升投资者交易理念、改变“单边市”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也蕴含着相比以往普通交易更复杂的风险。除具有普通交易具有的市场风险外,融资融券交易还蕴含其特有的杠杆交易风险、强制平仓风险、监管风险,以及信用、法律等其他风险。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对相关风险有清醒的认知,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损失、实现收益。融资融券交易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一、杠杆交易风险;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点,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同普通交易一样,要面临判断失误、遭受亏损的风险。由于融资融券交易在投资者自有投资规模上提供了一定比例的交易杠杆,亏损将进一步放大。此外,融资融券交易需要支付利息费用。投资者融资买入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价格下跌,则投资者不仅要承担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资利息;投资者融券卖出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的价格上涨,则投资者既要承担证券价格上涨而产生的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券费用。二、强制平仓风险;融资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与证券公司间除了普通交易的委托买卖关系外,还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由于债权债务产生的担保关系。证券公司为保护自身债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的资产负债情况实时监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投资者担保资产执行强制平仓。

5. 融资融券要小心哪些风险,有什么技巧

融资融券交易作为证券市场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交易机制,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新的盈利方式、提升投资者交易理念、改变 “单边市”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也蕴含着相比以往普通交易更复杂的风险。除具有普通交易具有的市场风险外,融资融券交易还蕴含其特有的杠杆交易风险、强制平仓风险、监管风险,以及信用、法律等其他风险。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对相关风险有清醒的认知,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损失、实现收益。融资融券交易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
一、杠杆交易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点,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同普通交易一样,要面临判断失误、遭受亏损的风险。由于融资融券交易在投资者自有投资规模上提供了一定比例的交易杠杆,亏损将进一步放大。例如投资者以100万元普通买入一只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资者的损失是20万元,亏损20%;如果投资者以1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50%的保证金比例融资200万元买入同一只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资者的损失是40万元,亏损40%。投资者要清醒认识到杠杆交易的高收益高风险特征。
此外,融资融券交易需要支付利息费用。投资者融资买入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价格下跌,则投资者不仅要承担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资利息;投资者融券卖出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的价格上涨,则投资者既要承担证券价格上涨而产生的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券费用。
二、强制平仓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与证券公司间除了普通交易的委托买卖关系外,还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由于债权债务产生的担保关系。证券公司为保护自身债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的资产负债情况实时监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投资者担保资产执行强制平仓。
投资者应特别注意可能引发强制平仓的几种情况:
(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证券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强制平仓,由此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价格波动导致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证券公司将以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向投资者发送追加担保物通知。投资者如果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追加担保物,证券公司有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执行强制平仓,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可能被证券公司执行强制平仓、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债务。
三、监管风险
监管部门和证券公司在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或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都将对融资融券交易采取监管措施,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甚至可能暂停融资融券交易。这些监管措施将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产生影响,投资者应留意监管措施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密切关注市场状况、提前预防。
(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发生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等情况,投资者将可能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公司提高追加担保物和强制平仓的条件,造成投资者提前进入追加担保物或强制平仓状态,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证券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交易限制的措施,比如单一客户融资规模、融券规模占净资本的比例、单一担保证券占该证券总市值的比例等指标,当这些指标到达阈值时,投资者的交易将受到限制,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四)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公司有可能因融资融券资质出现问题,而造成投资者无法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由此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6. 融资融券交易主要存在什么风险

为了使投资者充分了解融资融券交易风险,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试点证券公司)应制订《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融资融券交易存在的风险以及因不能及时补交担保物而被强制平仓带来的损失。

《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示投资者注意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普通证券交易所具有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违约风险、系统风险等各种风险,以及其特有的投资风险放大等风险。

二、提示投资者在开户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了解所在的证券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

三、提示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或上市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低于维持担保比例,且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追加担保物时,将面临担保物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

四、提示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其信用资质状况降低,证券公司会相应降低对其的授信额度,或者证券公司提高相关警戒指标、平仓指标所产生的风险,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五、提示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调高,证券公司将相应调高融资利率或融券费率,投资者将面临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

六、提示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出现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解散等情况时,投资者将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七、提示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发生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调整、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等情况,投资者将可能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八、提示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证券公司将以《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及通讯地址,向投资者发送通知。通知发出并经过约定的时间后,将视作证券公司已经履行对投资者的通知义务。投资者无论因何种原因没有及时收到有关通知,都会面临担保物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九、提示投资者应妥善保管信用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等资料,如投资者将信用账户、身份证件、交易密码等出借给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十、除上述九项风险提示外,各试点证券公司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本公司制订的《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中对融资融券交易存在的风险做进一步列举。

风险揭示书应以醒目的文字载明: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融资融券交易的所有风险和可能影响上市证券价格的所有因素。投资者在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业务规则及《融资融券合同》条款,并对融资融券交易所特有的规则必须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融资融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各试点证券公司还应要求每个投资者在《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上签字,确认已知晓并理解《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愿意承担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和损失。

7. 股市中的融资融券有什么风险

你好,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存在以下风险:
1、与普通证券交易相同的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普通证券交易所具有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违约风险、系统风险等各种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财务杠杆放大效应,投资者虽然有机会通过融资(融券)获取较大的收益,但也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蒙受巨额的损失。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确认证券公司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在融资融券交易过程中,如本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被证券监管机关宣布停业整顿、责令关闭、撤销、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或解散,都可能导致投资者正在进行的融资融券交易提前终止,从而对投资者造成损失。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国家有权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出现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解散等情况,或者发生标的证券范围调整、单只或全部证券被暂停融资或融券,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等情况,投资者将面临被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或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紧急平仓线,或低于平仓线,且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追加担保物,或出现其它法定或约定情形时,将面临担保物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基于担保物为投资者自愿交付至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资金)账户并以乙方为担保权益人设立的信托财产,因此,在强制平仓情形下,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将以保护担保权益人利益为原则,自主选择平仓的品种、数量、价格、时机、顺序,而平仓的结果可能低于市场平均交易价格、可能不足以清偿投资者所负有的债务,平仓的规模也可能超过投资者所负有的债务规模,由此产生的结果和风险都将由投资者承担。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
2、投资额度放大的风险:
3、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丧失的风险:
4、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
5、强制平仓风险:
6、融资融券交易被限制的风险:
由于本公司净资本变化等原因触发交易监控指标,导致投资者信用账户交易受到限制,或者由于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变化而导致投资者信用账户交易受到限制,或者由于投资者实际融资融券额度、单个证券品种持仓市值等指标已经达到法律法规、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本公司规定的融资融券规模上限,导致投资者信用账户交易受到限制,或者由于投资者不良信用记录或业务资格变化等导致信用账户交易受到限制,以上交易限制均有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7、调低或取消授信额度的风险: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本公司可以根据投资者资信状况、信用交易情况、担保物价值、履约情况、市场变化、本公司财务安排等因素,调低或取消对投资者的授信额度,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发生有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本公司有权要求投资者提前归还融资融券债务或取消授信额度或解除本合同,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8、调整风险监控指标及其它指标的风险: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本公司提高警戒线、平仓线、紧急平仓线,或者调整标的证券、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范围及折算率等,可能导致投资者保证金可用余额不足、强制平仓等风险。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调高,本公司将相应调高融资利率或融券费率,投资者将面临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以《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及通讯地址,向投资者发送通知。通知发出并超过约定的时间后,将视作本公司已经履行对投资者的通知义务。投资者如未能关注到上述通知,可能会面临担保物被强制平仓的风险,进而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因投资者违约,本公司将向投资者收取违约金。同时,本公司将记录投资者的不良信用记录信息,并向有关监管部门申报,由此可能对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如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停牌的,投资者仍负有偿还该笔负债的责任,如投资者逾期不偿付的,则负有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此等情形下可能增加投资者的成本及费用。
如投资者信用账户中的资产被全部强制平仓后仍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本公司将有可能通过司法程序对投资者继续进行追索。
因投资者融资买入的标的证券被特殊处理(ST、*ST)或标的证券对应上市公司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监管机关或有权机构立案调查的,本公司有权要求投资者立刻了结对应的负债,投资者可能承担提前了结负债的风险。
投资者应妥善保管信用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等资料,如投资者将身份证件、交易密码等出借给他人或被他人盗取,可能面临账户、资产被盗用从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包括投资者因自身操作不当导致的风险,投资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风险,因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造成的清算交收失败及系统非正常运行的风险,以上风险均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9、因利率提高导致的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
10、未及时获知通知事项的风险:
11、因违约造成的费用增加及申报不良信用记录的风险:
12、融资或融券标的停牌仍负有履行到期债务的风险:
13、司法追偿的风险:
14、提前了结负债的风险:
15、资料泄露的风险:
16、其它风险: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热点内容
利率越低债券价格高 发布:2021-09-10 11:04:26 浏览:403
基金交易原则 发布:2021-09-10 11:03:50 浏览:464
车险如何网上买保险 发布:2021-09-10 11:03:14 浏览:970
英国邮局申根保险价格 发布:2021-09-10 11:03:13 浏览:16
果洛网上炒股 发布:2021-09-10 11:01:59 浏览:9
股市中的换手率内盘也算在内吗 发布:2021-09-10 11:01:56 浏览:80
60岁老年人保险价格是多少 发布:2021-09-10 10:58:41 浏览:606
汇博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信息 发布:2021-09-10 10:57:17 浏览:66
河南期货从业资格成绩查询入口 发布:2021-09-10 10:57:14 浏览:422
乙烯期货价格 发布:2021-09-10 10:55:20 浏览: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