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❶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办理哪些手续
《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办理求职登记、失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❷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手续
因企业的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自己提出离职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企业开具离职证明单,并到社保处登记。
员工凭自己的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单到社保处办理失业保险金登记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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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失业保险金有哪些申领手续
失业保险金的概念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办理部门: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申办对象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❹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条件
失业的时候,是没有能力交付保费的,生活也困难了许多,你知道吗?这个时候我们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那么,申请失业保险要具备什么条件呢?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规定?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呢?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交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计算(欠缴的年度应补缴):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领取 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24个月。